现代的竞争是人才与科技的竞争,谁掌握了人才,就掌握了科技,因为科技归根结底是由人发明创造的,所以现在的企业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吸纳与培养。这无疑为人才的市场化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人们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环境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无疑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健康有序发展。
但我们不能不认识到,在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大潮后,还隐藏着一些不和谐的暗流--越来越多的企业卷入了侵权纠纷中。由于部分投机取巧的不法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效益,不把精力投入到正当的科研开发和人才培养中去,转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地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威逼利诱竞争对手的工作人员窃取企业商业秘密,或直接将竞争对手辛苦培养的人才挖走。而由于大多数科技企业在科研开发方面是行家里手,但苦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以面临这种情况往往不知所措。下面,我们就企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尊重员工择业自由的前提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几个护身法宝。
法宝一:保密制度
即建立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与会人资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确立秘密保护管理机构和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明确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并尽可能细化。如:根据本企业特点将资料划分不同密级,加盖秘密标识,确定专人保管,并制定查阅审批手续: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秘密资料载体(如电脑)设定密码,圈定知悉人员范围;技术秘密应采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加盖秘密标识的方式明示,对不能加盖秘密标识的模型、样品、数据、数据、配方、工艺流程等,应以书面形式显示。另外,对涉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会议,应严格审查与会人的资格,并做会议记录,以备查;明确泄露秘密的处罚办法。
法宝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即与有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与业务往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及违约责任。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人员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法宝三:申请专利权和版权
对因各种原因容易被侵权的技术或计算机软件应及时申请相应的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版权,以获得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法宝四:法律手段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民事、行政手段,对行为恶劣,影响极大的不法分子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办法详见下一章“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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