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金源是最早经国家司法部和证监会指定的特许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汇集了国内外知识层次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证券律师和归国留学人员。东方金源律师谙熟我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证券法律,擅长于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上市工作之运作技巧,并与国内外的证券承销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具体业务包括:
- 股票的发行、配股、增发与上市
- 公司重组及公司股份制改造
- 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 上市公司间的兼并与重组
-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间的收购、兼并与重组
-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 创业板公司改制、股票发行及上市
- 证券投资基金
- 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融业务是中国律师界的新兴业务之一,东方金源在这一领域有着丰富经验。东方金源与多家国内外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保持良好的长期的业务关系。
具体业务包括:
- 向客户提供有关金融制度、金融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
- 协助客户在国内外银团贷款、政府借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中进行谈判、起草文件等
- 在商业贷款、保险、期货、期权、债券发行及相关金融领域提供法律服务
- 参与企业的证券发行和上市工作,上市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 办理商业票据、外汇、信用证、信贷担保、保险索赔、信托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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